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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协调协作制度

发布日期:2016-06-13 15:30编辑:办公室 来源:办公室 字号:阅读:

    为保证委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协调协作原则

   1、全局观念的原则。委机关全体干部和各科室必须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工作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顾全大局,不因局部而影响全局,做到全委工作一盘棋。

   2、政令畅通原则。委机关全体干部和各科室必须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切实照章办事,坚决服从命令,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

   3、协作配合的原则。委机关全体干部要忠于职守,科室之间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切实做到工作分工不分家。

    二、工作程序

    委内实行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工作体制。主任全面负责,各分管主任向主任负责、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替分管主任负责,各科室工作由科室主要负责人负责,科室副职向科室主要负责人负责,一级管理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一般情况下,科室人员要按分级管理工作体制请示汇报工作。

   三、综合协调

   办公室是委机关的综合协调部门,负责安排主任办公会、碰头会和传达委领导的各项工作意图,收集反馈各科室工作落实情况,负责委内各项工作的督办落实,涉及几个科室合办的工作,由办公室履行协调职能,科室之间要互相配合,认真办理,不得相互推诿,更不得顶着不办。

   四、其它协调协作事项

   1、市委、市政府通知的会议或活动,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涉及分管主任参加的会议,由办公室负责通知委分管领导参加,如果遇有特殊情况由办公室协调委其他领导参加,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通知我委参加不属于我委牵头处理的工作内容的会议,由办公室负责协调安排科室人员参加。

   2、委领导临时外出,要将去向告知办公室,以便于工作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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