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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双碳”引领高质量发展课题研究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23 10:26编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来源: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号:阅读:

一、项目编号ZJNCG-2024-09-01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双碳”引领高质量发展课题研究项目

三、中标 (成交) 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春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5045号507室L区31号

中标 (成交) 金额:壹拾伍万捌仟捌佰圆整(158800元)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 92.7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宿州市“双碳”引领高质量发展课题研究项目

服务范围:完成《双碳引领宿州高质量发展研究报告》

服务要求:

1、供应商要求:供应商须在碳达峰碳中和、节能、环保、产业研究方面具有较高的技术能力,熟悉国家和安徽省政策;

2、人员要求:供应商配备的技术团队中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行业经验丰富。其他技术人员,在双碳、节能、环保以及产业研究等领域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3、质量要求: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

4. 进度要求:2024年底前完成评审;

5. 纪律要求:供应商需严格廉政纪律。不接受不索要相关单位礼品、礼金和馈赠,不接受相关单位宴请,不借工作之机向相关单位提出与工作无关的要求,确保廉洁从业。

6. 涉及专家评审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考虑此项费用。

服务时间:2024年底前完成评审。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金额:212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中岐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中豪国际博览城12栋,联系方式:13615575670。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岐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址: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方式:刘科长0557-3044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中岐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中豪国际博览城12栋

联系方式:刘工   136155756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工  

      话: 13615575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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