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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宿州市本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定存(第一批)竞争性存放的补充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21 09:38 来源: 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 编辑:社会保障科 阅读次数: 字号:

为进一步完善市本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定存竞争性存放方案,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评分指标变动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一、新增“金融机构净利润”指标。分值6分,计分方法:考核银行业金融机构利息净收入增速、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速。以上两项指标各占3分,参评银行达到全省本系统排名前5名的,得3分;排名6-10名的,得1.5分;排名11名之后的不得分。

二、调减“房地产业贷款余额”指标分值。由6分调整为5分。

三、调减“服务水平指标”分值。由10分调整为5分,具体为:资金拨付及时性准确性1分、对账服务1分、人员支持1分、应急保障服务1分、基金安全保障1分。

调整后总指标分值仍为100分。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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