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开展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抽查复核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预算支出绩效管理,提高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质量,市财政局近期组织开展2023年度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抽查复核工作。
一是明确抽查复核对象。按照《宿州市市级预算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抽查复核工作规程》,根据填报的自评信息进行筛选,优先选取项目多、资金量大,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部门,本次共抽查复核14个部门156个项目,涉及资金8.38亿元。
二是明确抽查复核重点内容。本次抽查复核主要采取“线上审阅+线下复核座谈”方式,指出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中的薄弱点,助力部门高效规范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重点从绩效自评及部门评价工作开展的及时性,自评全覆盖情况,部门评价完成情况,自评和部门评价的规范性、真实性方面开展复核。
三是加强问题反馈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形成抽查复核报告,将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中主要存在绩效目标虚化、自评结果不够客观等共性问题及部门存在的个性问题反馈至各部门,提出针对性建议,督促部门整改,强调严格落实“谁使用资金、谁开展自评”要求,强化部门绩效自评主体意识,进而提升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质量。
四是强化自评和部门评价结果运用。督促部门将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结果运用于2025年预算编制中,对于上一年度预算执行率较低的项目,压减项目支出。根据决算统一安排,指导部门做好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结果公开,公开重点项目评价结果,全面公开绩效自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