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复工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文化和旅游复工企业新冠肺炎疫情,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特制定本指南。
一、加强组织领导
1.企业要切实增强大局观念,把员工和顾客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前提下,按照科学、合理、适度、管用的原则,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有序恢复正常经营。
2.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全面统筹落实本单位疫情防控与有序复工各项工作,并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日常预防控制等相关工作。
3.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健全疫情排查、报告、处置等机制,确保遇有突发情况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二、强化源头管控
4.企业要对每名员工及其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及近期出行情况进行摸排登记,来自湖北等重点地区的员工及尚处于医学观察期的员工建议暂不返岗;近期有湖北等重点地区旅居史,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员工暂缓返岗直至医学观察满14天。
5.建议员工返程及上下班采用自驾方式,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需乘坐的,做好个人防护。
三、开展健康监测
6.企业要对全体员工每日上岗前进行一次体温检测和健康询问,凡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不得上岗,并向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报告。
7.落实员工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如发现短时间内单位员工因病缺勤人数明显增多,应及时了解原因,视情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属地疾控机构。
四、做好卫生管理
8.对办公场所和经营区域实行封闭管理,严格非本单位人员和车辆进入。
9.做好个人防护物资和消毒用品的储备,并设置临时隔离室。
10.加强办公场所、公共场所等通风换气,尽量采用自然通风,也可采用机械排风,不建议使用中央空调。符合下列要求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方可继续运行:采用全新风方式运行的;装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并保证该装置有效运行的;风机盘管加新风的空调系统,能确保各房间独立通风的。
11.每日须对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部位进行定时消毒,尤其是门把手、水龙头等重点部位。
12.窗口服务人员、安保人员、清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口罩,非单间办公人员须佩戴口罩上班。
五、落实分餐制度
13.建议自备餐盒餐具,推行分餐制、盒饭制,采用分散就餐、错时就餐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14.实行食堂员工健康申报制度,餐饮从业人员工作中须佩戴口罩,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一次性手套等。做好厨用具和餐具消毒。
六、减少人员聚集
15.按照“非必须、不举办”原则,尽量不举办大型会议和集会。确需举办的,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建议所有参会人员佩戴口罩,入场前洗手,参会人员间隔不小于1.5米,会议结束后对场地、家具、设备等进行消毒。
16.推广使用网络、电话等进行沟通,减少员工接触。有条件的企业,可采用网上办公等方式。
七、积极宣传教育
17.企业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教,复工前,通过单位QQ群、微信群或单位内网等途径,完成员工疫情防控的全员培训。
18.倡导员工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前往公共场所、乘用厢式电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佩戴口罩。
19.密切关注员工心理健康,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量,倡导适度锻炼,避免过度疲劳等。
八、分类防控措施
(一)A级旅游景区
20.科学评估景区防控工作。建立专门防控与开放工作机制,明确每个部门每个环节的具体职责。各类景区开放时间及开放范围要服从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按程序报备后有序有控开放,不得擅自恢复营业。景区室内活动场所从严控制开放(剧院、影院和表演场所应暂时关闭)。疫情解除前,景区停止举办一切聚集性活动。
21.健全防控措施。成立专门的消毒小组和督查小组,负责景区内各区域的消毒和检查落实工作,并建立消毒、检查等台账,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对公共场所、设备设施、游览安全等重点区域或环节,开展体检式检查,确保安全。
22.加强游客信息管理。实施实名制购票和游览,鼓励景区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全面掌握游客基本信息,建立高效追踪管控机制。对有湖北等重点地区旅居史的游客,应按照当地疾控机构要求做好本人及其同行者的信息记录,填写《游客健康状况登记表》,并确保无误,备案留存。如发现游客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向属地疾控机构报告。
23.实行游客流量控制。推广网上预约,鼓励错时游览,实行总量管控。根据景区环境、面积等条件,结合疫情形势变化,科学测算景区瞬间游客容量,动态调整日游客最大承载量,刚复工阶段原则上不超过原核定承载量的50%。动态调整的游客日最大承载量要通过景区电子显示屏或其他方式予以公告。团队游客应妥善安排,分时段、间隔性进入景区。引导游客在排队和游玩时保持一定距离(间隔1.5米以上),避免人群拥挤和聚集。
24.落实体温检测等措施。在景区入口或游客中心选择合适地点设立游客体温检测处,按照“先测体温后购票”的要求,合理设置进出通道。景区出口与入口须隔开一定距离,分道出入,尽量避免进出游客近距离接触。开放式景区要设立卡口,做好游客管控。鼓励景区采用电子支付、电子购票、电子验票,加大在线购票优惠力度。
25.加强游客防控宣传。景区应在游客中心、出入口等醒目位置,利用各种形式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提醒游客正确佩戴口罩,遵守相关防控的要求、常识和注意事项。建议游客游览过程中保持安全距离。
26.加强卫生环境管理。加大垃圾清扫工作频率,禁止随地吐痰,保持景区干净卫生。加强厕所保洁管理和通风。设置并标注专用垃圾桶,引导游客将废弃口罩等投入有盖的专用垃圾桶。
27.加强重要节点防护。索道、游船、电瓶车、景交车等内部交通工具尽量减少使用,如需使用,做好消毒,实行隔位就坐,控制乘坐人数,保证游客间距。加强景区内动物的防疫工作,禁止游客与动物的直接接触。
28.加强客服人员防护。恢复运营开放期间,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口罩,重要岗位做好健康防护。景区讲解员讲解与游客保持1.5米以上距离,尽量采用电子设备讲解。
29.加强群防群控。景区应强化与属地的防疫、公安等部门联动,对不配合体温检测、随意吐痰、乱扔垃圾等游客不文明行为要予以制止和劝导,对明显违反防控规范的游客或有关行为,第一时间报告属地疾控机构。
(二)旅游星级饭店
30.成立专业消毒小组,负责饭店整体区域的消毒和各部门消毒工作的指导。
31.要在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详细了解入住宾客有无湖北等重点地区旅居史,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要求入店宾客在公共区域必须佩戴口罩。
32.对有湖北等重点地区旅居史的宾客,应按照当地疾控机构要求做好本人及其同行者的信息记录,并确保无误,备案留存。
33.安排专人每天为住店客人测量体温,并做好登记,测温时,员工须做好防护,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和手套。
34.在大厅、电梯厅、宴会厅、餐厅等公共区域准备免洗消毒洗手液。
35.要做好布草整理、包装、运送、清洗、消毒等工作。
36.禁止食用野味。提倡客人在房间内用餐,合理设置餐厅用餐空间,用餐客人之间应保持合理的距离。
37.严格落实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冷却、储存、展示、运输和烹饪等全过程中安全卫生。
38.加强供应商及配送货管理,做好配送货物的信息登记。各类设备设施服务、维保供应商人员、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做好人员登记管理,保存该类人员7天、14天、30天内是否途经、来自疫区的记录。
39.空调、新风系统、电梯等关系到空气流动和清洁的设备,若需维护保养,必须经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同意。
40.在饭店醒目位置张贴健康提示,并利用各种显示屏宣传新冠肺炎和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
41.取消非必需的聚集性活动,建议暂停饭店内其他娱乐、健身、美容(体)美发等配套设施的开放。
(三)旅行社
42.要加强对导游领队的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其防控意识。
43.带团期间,导游领队要提醒游客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44.如发现团队中游客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向属地疾控机构报告。
45.导游带团结束后,应做好相关日志登记,保留好团队所有游客的详细信息,对个人自用物品进行消毒等。
(四)营业性文化场所(含歌舞娱乐场所、游艺游戏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
46.要在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详细了解客人有无湖北等重点地区旅居史,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做好信息记录。
47.加强对重点设备设施的消毒,尤其是电脑设备、游艺游戏设备、点歌机话筒等使用频次高的物品。
48.在营业场所内醒目位置,宣传疫情防控知识。
49.在娱乐活动中,所有人员须佩戴口罩,勤洗手,推荐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50.取消非必须的聚集性活动。
九、应急处置措施
企业要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疫情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采取以下措施:
(一)病例发现与管理
51.企业发现可疑症状员工(客人)后应将其立即转至临时隔离室,及时报告当地疾控机构,协助开展相关处置工作。
52.若发现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按疾控机构要求做好密切接触者的隔离观察和消毒防疫工作。单位应指定专人做好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生活保障和管理工作。
(二)企业内疫情控制
53.企业实行封闭式管理,对划为疫点的场所实行封闭。配合当地疾控机构对疫源地进行消毒;增加预防性消毒频次。
54.严禁人员聚集性活动,停止使用中央空调、厢式电梯和公共餐厅等。
(三)停工停业措施
55.企业出现疫情后,根据防控需要和疫点疫区管理要求,按规定实施停工停业等措施。
56.停工停业期间,企业人员减少外出,避免参加各种聚集性活动。有集体宿舍的单位要做好员工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