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物管理所开展市级以上(含)级别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巡查工作
为切实做好宿州市文物保护和安全防范工作,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按照《安徽省文物安全巡查办法(试行)》要求以及市文化和旅游局工作部署,市文物管理所联合消防部门于9月2日至9月5日开展市级以上(含)级别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巡查工作。
检查组一行先后赴砀山、灵璧、泗县、萧县,对砀山县天主教堂、清真寺、灵璧虞姬文化园、菠林灵北抗日中学旧址、江上青纪念园、泗县文庙大成殿、淮海战役总前委暨华东野战军指挥部旧址、萧县文庙等19处文物博物馆单位进行实地检查。
每到一处,巡查人员均认真查看文保标志碑,文物安全责任人公示公告牌,仔细检查消防、安防设施维保情况,文物保存状况,文物周围环境,对于本次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限时整改,同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文物安全意识,加强文物日常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筑牢文物保护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