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省常态化机制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新闻通气会

发布日期:2023-08-25 22:08 编辑:市文旅局 来源: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字号:   阅读:

8月24日上午,2023年安徽省常态化机制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新闻通气会举行,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扫黑办主任董桂文,省监委委员、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省扫黑办副主任魏常年,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省扫黑办副主任张兵,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盛大友,省公安厅警务技术二级总监、刑警总队总队长郑根贤出席新闻通气会。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政府新闻办主任郑明武主持新闻通气会。

新闻通气会现场(许梦宇 摄)

发布人: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扫黑办主任 董桂文(许梦宇 摄)

常态化机制化扫黑除恶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稳定、事关经济发展、事关人心向背。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以来,我省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一体推进“办案、打伞、断财、治乱”,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为我省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安全稳定、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在2022年考核中,我省综合排名及全部五项指标均位列全国第一档。主要成效体现在6个方面:

一是聚焦线索核查,全面攻坚起底。持续推进线索清仓,健全完善处置流程,实行重点线索省级督办、市级兜底,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2022年,全国扫黑办12337平台下发群众举报线索201条,办结率为99.5%;省扫黑办重点督办线索27条,全部办结。为进一步回应群众期待,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2023年5月,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部署开展了涉黑涉恶全量线索起底清仓攻坚行动,全面起底2018年专项斗争以来存量线索,对未查结、查结后群众反复举报等重点线索开展核查攻坚。目前,攻坚行动正在有序推进。

二是聚焦大案要案,推动深挖彻查。针对全国扫黑办2022年以来挂牌督办的2件案件,省扫黑办加强协调督办,推进依法办理。目前,1件案件一审审结,1件案件一审正在审理。筛选13件群众反映强烈、案情重大复杂的涉黑涉恶案件,实行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由省扫黑办副主任分案包保负责,强化提级办理和异地查办。目前,二审审结3件、一审审结3件、其他7件案件正在审理。2022年以来,各地聚焦重点问题、重要环节,强化主动进攻,共侦办涉黑涉恶案件246件,其中涉黑案件19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31.58亿元,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431件744人。

三是聚焦依法办案,实施精准打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案,完善涉黑恶案件侦、诉、审、执全流程办理质量控制机制,推广专家团队办案、类案指导、集体会商等做法,确保办理质效。2022年以来,全省共起诉涉黑涉恶案件215件1636人,一审审结162件、二审审结115件。加强涉案财产处置,准确把握法律界限,严格审查甄别涉案财产权属和性质,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涉黑涉恶犯罪、合法经营收入与违法犯罪所得、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2022年以来,全省法院“黑财”案件立案515件,立案标的额25.42亿元,执行到位金额23.53亿元。

四是聚焦重点行业,深化专项治理。分批接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开展打击信息网络领域黑恶犯罪专项行动,侦办涉网黑恶犯罪案件60件,阜阳赖某华等人跨境裸聊敲诈案被公安部评为打击惩治涉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加强预防涉教育领域违法犯罪,开展防范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整治行动,全省聘用法治副校长1万余名,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92个,不断提升在校学生法治保护水平。严惩破坏市场秩序行为,立案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131件、办结各类反不正当竞争案件457件,集中整治了一批行业乱象,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是聚焦农村地区,开展集中整治。部署开展打击农村地区黑恶犯罪“铁拳行动”、农村黑恶势力问题整治、农村地区社会治安专项整治“百日行动”,2022年以来侦办农村地区黑恶案件65件。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797个,对近1.5万余名村党组织书记进行备案管理,由县级纪检、组织、政法等17个部门对村“两委”成员资格进行联审,连续两年共选树296名“皖美村支书”,推动村干部队伍整体优化提升,有效整治“村霸”等黑恶势力干扰侵蚀问题,助力推进乡村振兴。

六是聚焦常态长效,健全落实机制。省委出台《安徽省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实施办法》,固化专项斗争经验,进一步规范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省扫黑办会同省直相关单位,着眼线索核查、案件办理、“打伞破网”等关键环节,先后制定《涉黑涉恶线索办理工作指引》《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一案三通报”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关于进一步强化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纪法协同若干机制的意见》等制度机制。组织开展2022年度常态化扫黑除恶特派督导,深入16个市和有关县区,聚焦重点线索、重点案件、重点行业,精准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提升,推动各地工作均衡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坚持长期斗争、依法打击、标本兼治、精准督导,进一步提升常态化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不断走深走实,为奋力走出新时代安徽高质量发展新路、全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安徽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发布人:省监委委员、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省扫黑办副主任 魏常年(许梦宇 摄)

2022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委部署要求,聚焦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强化监督执纪执法,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不断优化基层政治生态。截至7月底,全省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等违纪违法问题共431件744人,其中涉及处级以上干部2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73人,移送检察机关75人。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有力保障斗争质效。固化专项斗争期间有效做法,保持领导体制机制不变,健全完善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常态化、机制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监督执纪工作,纳入省纪委监委年度工作要点。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部署、谋划推动、调研督导,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专案汇报,研究工作举措,推深抓实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坚持省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点包案工作机制,委领导分片联系督导重点案件查办工作,靠前指挥、加强调度,及时指导解决疑难问题,为扫黑除恶斗争提供坚强保障。

二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有力推进深挖彻查。保持严惩力度不减,聚焦常态化以来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4起涉黑涉恶组织犯罪案件,省纪委监委跟进督办,加强统筹协调,形成上下联动工作格局,坚持深挖彻查涉黑组织犯罪案件背后腐败和“保护伞”等问题,严肃查处了包括宣城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杨业峰等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截至目前,4起全国挂牌案件共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16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08人,移送检察机关18人。坚持紧抓不放、一严到底,按照省扫黑办统一部署,在全省部署开展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清仓处置专项行动,全面起底汇总群众信访举报等问题线索,细化责任举措、明确时限要求,实施分类处置,持续压茬推进、对账销号,着力清存量、去增量。

三是进一步强化协同配合,有力贯通纪法衔接。坚持守正创新,总结实践经验,与政法单位健全完善纪法协同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问题移送、信息共享、沟通会商、协同办案等工作措施,实现纪法贯通衔接、同向发力。聚焦侵害群众利益的涉黑恶组织犯罪案件作为监督执纪着力点,持续用力严惩把持基层政权、欺压百姓、侵占集体资产资源的“村霸”“街霸”等农村黑恶势力及背后腐败和“保护伞”,2022年以来,共查处群众身边涉黑涉恶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181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91人,移送检察机关30人。

四是进一步强化整治整改,有力促进标本兼治。坚持以查促改、强化治理,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聚焦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打击非法采矿、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纠治行业乱象。坚持以案促改、以改促治,深入剖析典型案件暴露出的行业性、系统性治理问题,共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56件,督促责任地区单位堵塞监管漏洞,完善制度机制,推动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的部署要求,围绕全国扫黑办和省委部署的扫黑除恶斗争目标任务,创新方式方法,深化专项行动,推深抓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有力有效推动扫黑除恶斗争监督执纪走深走实,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发布人: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省扫黑办副主任 张兵(许梦宇 摄)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2022年以来,全省法院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扎实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为我省社会大局稳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至今年7月底,共受理一审、二审黑恶案件372件,审结277件;受理“黑财”执行案件标的额25.42亿元,执行到位23.53亿元;提出司法建议316份,摸排移送涉黑涉恶涉伞涉腐线索214条。我省法院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惩治涉网黑恶犯罪、参与打击惩治农村地区黑恶势力“铁拳行动”等做法,被全国扫黑办、最高法院肯定推介。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高院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央及最高法院、省委相关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多次召开党组会、领导小组会、全省法院专题会,对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进行部署推动;由院领导分工督导各地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推动措施落实。各中级、基层法院也提高站位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

(二)强化依法惩处。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坚决防止人为“拔高”或“降格”。保持依法严惩黑恶犯罪的高压态势,审结生效的651名罪犯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比例明显高于其他刑事案件占比。对全国、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等重大案件,组织骨干力量精心审理,确保依法规范审结。目前,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程兆盛等人涉黑案、胡盛等人涉恶案已审结生效。

(三)强化打财断血。坚持查明罪行与查清黑财并重,全面查清涉案财产情况,精准适用财产刑。组织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回头看”巩固“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成果专项行动、“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和“江淮风暴”惠民暖企集中执行行动,始终将“黑财”执行作为一项重点任务强力推进,不断提高执结率和执行到位率。规范采取财产查控和强制措施,严禁超范围、超标查封、扣押、冻结,依法保护案外人合法权益。

(四)强化线索排查。按照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涉黑涉恶全量线索起底清仓攻坚行动,对专项斗争以来发现的线索进行全面梳理,确保及时移送有关职能部门;对正在审理的黑恶案件,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等工作要求,全面排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和腐败问题线索。

(五)强化职能延伸。配合开展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注重发现社会治理方面的风险隐患,及时提出司法建议。通过“法律七进”“法院开放日”等形式,广泛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在中央、省级媒体发布扫黑除恶宣传稿件1070篇,其中中央级媒体31篇。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作为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实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上级法院加强对下级法院的督促指导,确保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进一步抓好攻坚行动。按照省里统一部署,扎实推进涉黑涉恶全量线索起底清仓攻坚行动,强化线索排查移送工作。

三是进一步强化审判执行。严格执行法律、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精神,把好黑恶案件质量关。深入开展“江淮风暴”惠民暖企集中执行行动,不断提升“黑财”执行质效。

四是进一步促进综合治理。规范司法建议的制发和跟踪工作,切实推动以案促治。加强法治宣传,强化以案释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是进一步增强协作配合。在党委及党委政法委领导下,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司法行政及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不断汇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工作合力,为推进“七个强省”建设贡献法院力量。

发布人: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盛大友(许梦宇 摄)

202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坚决依法从严惩处涉黑恶犯罪,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凝聚扫黑除恶斗争合力,促进标本兼治,取得较好效果。在去年最高检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年度考评中,我省检察机关位居全国第二。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严打基调,持续保持对黑恶犯罪高压态势

一是强化依法严惩。始终保持惩治黑恶犯罪高压态势,202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恶案件120件298人,提起公诉215件1636人。积极开展打击惩治涉网络黑恶犯罪等专项行动。六安市检察机关办理的袁某某等人涉网络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

二是强化深挖彻查。坚持“两个必问”,严格执行“三个一律”“一案三查”等工作要求,将“打伞破网”贯穿办案全过程。加大力度查办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90件95人。宣城市检察机关在办理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陶某某涉黑案中,严审细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已立案7人。

三是强化打财断血。积极探索“侦、诉、审、执”全流程涉黑恶财产查处工作模式,在引导侦查、审查起诉、法庭审理、涉案财产刑执行等多个环节对涉案财产进行监督,彻底铲除涉黑恶犯罪的经济基础,巩固了扫黑除恶战果和成效。

二、健全制度机制,着力提升黑恶案件办理质效

一是抓实统一把关机制。制定《安徽省检察机关对涉有组织犯罪案件统一把关工作办法》,完善统一、分级把关机制,坚决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通过把关,判决生效的138起涉黑恶案件定性准确,均得到法院支持,有效保证了案件质量。

二是完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制。严格落实涉黑恶案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全覆盖工作要求,实质化、案件化、文书化引导侦查。注重从证据收集、事实认定、定性分析、程序规范等方面提出意见,我省涉黑案件提前介入率100%,提出建议2300余条,推动在侦查环节将证据查透,夯实案件质量基础。

三是强化领导包案机制。省检察院领导对全国扫黑办、最高检及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案件实行包案,成立捕诉指导组和检察侦查指导组,同步推进案件办理和“打伞破网”。市、县两级院审查起诉的37件涉黑案件,均成立由检察长任办案组组长、分管检察长担任第一公诉人的办案组,有力压实了办案责任。

三、立足检察职能,做实法律监督凝聚工作合力

一是加强侦查监督。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7人、纠正漏捕29人、纠正漏诉208人。芜湖市检察机关在办理徐某非法拘禁案时,追诉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漏罪,并深挖黑社会性质保护伞,该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十大优秀侦查活动监督案例。

二是加强审判监督。坚持有错必纠,持续加大对涉黑恶案件原案办理过程中判决定性错误、量刑不当等问题的监督,共提出抗诉22件。省检察院指导办理陶某某涉黑案件时,发现涉案人员周某非法买卖枪支案原审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向省高院提出抗诉,省高院已决定再审。

三是加强执行监督。加大对涉黑恶服刑人员刑罚变更执行监督,严格依法执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坚决防范“纸面服刑”。加大“黑财”执行监督力度,及时提出监督意见,蚌埠刘氏兄弟涉黑案已监督执行财产7亿余元。

四、深化行业整治,延伸检察职能促进社会治理

全省检察机关聚焦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制发检察建议131份,已收到反馈129份,通过检察建议推动相关单位、行业堵塞治理漏洞,强化源头预防,进一步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依托“府检联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线索移交、通报反馈等制度,协同公安、网监等部门深入推进网络治理,防止网络平台成为滋生黑恶势力的新温床。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持续扛稳扛牢常态化机制化扫黑除恶斗争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坚持依法打击、标本兼治、精准督导,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化走深走实,为安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发布人:省公安厅警务技术二级总监、刑警总队总队长 郑根贤(许梦宇 摄)

2022年以来,全省公安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重要指示,充分发挥打击黑恶犯罪“主力军”作用,坚持有黑必扫、除恶务尽,蹄疾步稳推进常态化机制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开展。截至今年7月底,我省共侦办涉黑涉恶案件246件,其中涉黑案件19件、涉恶案件227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306名,破获刑事案件5477起,“查扣冻”涉案资产31.58亿余元,全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坚定决心意志,狠抓部署推动。全省公安系统始终将推进常态化机制化扫黑除恶斗争,牢牢放在心上、紧紧抓在手上。省公安厅先后多次组织召开厅党委会、领导小组会、重点工作专题汇报会,加强对常态化机制化扫黑除恶的部署推动,确保工作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特别是近期,全省公安系统迅速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部署要求,深挖彻查黑恶犯罪,全力维护公共场所社会治安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树牢为民宗旨,狠抓线索排查。全省公安系统坚持为了群众、依靠群众,始终保持信件、电话等线索举报渠道畅通,会同省财政厅出台《安徽省有组织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全省公安系统涉黑恶犯罪举报电话,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到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来。特别是今年3月以来,部署开展群众举报有组织犯罪线索核查攻坚行动,全量起底清仓专项斗争以来各类线索,对群众反复举报、疑难复杂的线索,通过挂牌督办、提级核查、异地核查等措施的运用,确保线索查清核透。目前,省、市督办、转办线索全部实现动态清零。

三、保持高压严打,狠抓案件攻坚。坚持主动进攻、露头就打,强化对3人以上的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重点犯罪案件的警情串并、研判分析,发现存在有组织犯罪嫌疑的,立即开展专案打击,确保打深打透打彻底,全省公安系统已对271起上述重点案件开展起底排查,正在深挖是否具有涉黑涉恶犯罪嫌疑。紧盯重点专案,省公安厅常态化对涉黑和重点涉恶案件开展督导指导,直接提级侦办2起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强化案件侦办与“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工作深度融合,确保打出声威、打出实效。

四、铲除黑恶土壤,狠抓综合治理。始终将打击矛头对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问题,强力开展打击农村地区黑恶犯罪“铁拳行动”,坚决维护农村地区社会治安环境。深入开展打击整治“沙霸”“矿霸”等自然资源领域黑恶犯罪专项行动,有力维护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和营商环境。紧盯形势变化,持续抓好打击惩治涉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成功侦办案件60起,坚决遏制黑恶犯罪向网络领域蔓延发展。坚持打防并举、以打促治,注重发现黑恶犯罪背后存在的风险隐患和监管漏洞,共向行业主管部门发送公安提示函382份,全面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

下一步,全省公安系统坚决做到“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安徽见行动、公安当先锋”,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各项工作要求,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零容忍”的态度,主动出击、除恶务尽,确保实现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