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情·宿州梦”大运河文化主题文学、摄影作品征集
为展现中国(宿州)大运河深厚的历史内涵、丰富的时代价值,促进大运河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和利用,宿州市委网信办、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决定开展“运河情·宿州梦”大运河文化主题文学、摄影作品征集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开展优秀文学、摄影作品征集活动,宣传中国(宿州)大运河历史文化内涵和传承、保护、利用成效及其间涌现的先进典型,引导广大网民共护古运河、共建新宿州。
(一)征集类型。
1.文学作品:主要为散文、诗词;
2.摄影作品。
(二)作品要求。
1.内容要求。作品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紧扣征集活动主题,着眼中国(宿州)大运河考古寻踪、非遗文化、开发建设(包括新汴河)、自然风光、特色美食、人物轶事等,积极反映大运河传承、保护、利用的新进展、新气象、新成就,内容积极健康向上,真实生动,具有较强思想性、艺术性和感染力。
2.规格要求。散文字数在2000字以内,诗歌不超过100行。摄影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单幅或者组照均可,JPEG格式,不小于3M,画面清晰,原则上为高清图片。
(三)参与对象。
1.团体: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各类媒体及社会组织。
2.个人:广大网民特别是文学、摄影爱好者。
(一)作品征集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12月10日,逾期不再接收。来稿一律投活动指定电子邮箱:wxbshgzk@163.com,请在邮件标题上注明“运河情·宿州梦”作品征集字样,以附件形式传送。作品注明标题、作者、作者单位、联系方式,摄影作品还需附200字以内的解说词,联系电话:0557-3066177。
(二)评审表彰阶段。2022年12月中、下旬,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严格评审,确定获奖作品及名次,并在有关网络平台公布评选结果,对获奖者将给予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
四、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分别设文学类、摄影类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一)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原创投稿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对投稿作品享有使用权和传播权。凡参与征集活动者,即视为接受主办方有关征集活动各项规定。主办单位在著作权存续期内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宣发使用,且不需支付稿酬。
(二)作者对投稿作品须享有完整版权,若侵犯他人著作权、隐私权、商标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涉及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作者承担,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入选资格。
(三)严禁抄袭他人作品参赛,摄影作品不得造假、摆拍或使用软件进行涂改、嫁接,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均由投稿作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