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区社监事会围绕中心履行监督职责
一、聚焦党纪教育,打牢思想理论基础
区社监事会干部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通过党员学习、专题党课、集中研讨等形式全面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监督工作的重要论述的理解和把握,自觉强化理论武装,强化干部作风,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监事会工作中。
二、强化工作机制,促进监事会规范履职
一是抓年度重点工作部署和落实。召开区社六届四次监事会工作会议,审议通过《区社监事会全体会议制度》,印发区社六届四次监事会工作报告和区社监事会2024年工作要点,对重点工作作出了部署安排。二是抓监事会工作制度完善和执行。结合实际,制订印发了《区社监事会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区社监事会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评价办法》等,对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和指导。落实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上半年牵头召开2次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区社监事会2024年联合监督工作计划》。
三、多措并举,着力抓好自身建设
一是大力督导推进。强化各地州市社监事会对县级社监事会组织机构的督导职责,按月跟踪督办,及时掌握对地县两级社落实新党编办〔2023〕81号文件情况、各级社核增领导职数情况和监事会主任配备情况,有针对性地为地县级社组建监事会提供工作指导。截止目前,地级社监事会覆盖率达到100%,县级社达到70.6%。二是督促社有企业监事会发挥作用。指导督促新疆供销集团召开了八届二次监事会工作会议,与企业监事进行座谈交流,讨论监督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三是筹备监事会社情民意信息培训工作,准备具有指导性的社情民意信息培训课,推进社情民意工作提质增效。四是加强与专家监事的联系。定期向专家监事报送《监事会简报》,听取专家监事意见建议,咨询相关业务知识,充分利用专家监事“外脑”作用。
四、加强监督检查,促进供销事业稳健发展
一是开展日常监督。参加或列席区社党委会议、理事会会议、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会议及相关专题会议,参与社有资产重大问题、事项的研究和决策,对议事决策环节进行监督。二是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牵头印发了《区社内控专项检查反馈意见并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指出10家企业内控问题及其他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同时,对10家企业内控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实地检查,了解整改进度,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整改落实,下发整改督办函11份。目前,10家企业已上报整改情况报告,整改完成56项,持续推进37项。三是与财务处联合组织区社内部控制工作手册的修订工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内控手册修订工作,对进一步规范内部控制,强化监督管理提出要求。
五、开展调查研究,提高建言献策能力
一是围绕总社监事会专项课题开展调研。根据总社监事会调研要求,监事会办公室牵头与企业管理处、合作指导处成立调研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印发《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关于开展2024年专题调研工作的通知》,统一组织各地州市社和权属企业围绕“供销合作社系统拓展服务领域和模式,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防范化解风险,推进高质量发展”等两项课题开展调研。各地州市社监事会有序开展调研工作,陆续上报调研成果,区社监事会已形成调研报告初稿。二是围绕服务中心开展调研。根据区社党委安排,监事会干部与专题调研组赴伊犁、阿克苏、喀什、克州、和田等地州,深入地州市社、县级社、基层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农民合作社和社有企业,广泛了解社情民意,掌握基层社实情,对基层社改造、农业社会化服务、开放办社情况进行调研督导。
六、加强指导,提升社情民意信息质量
加强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和信息员的管理和指导,定期对各地州市社监事会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进行评价、通报。及时收集、分析和报送信息,通过各地信息、典型经验、调研报告、工作动态等形式对成员社监事会给予指导,注重提炼发掘全系统改革发展、监督工作中的亮点、特色,加强各级社监事会之间的联系,共印发《监事会简报》6期。上半年,收到各地州市社监事会信息190余篇,采用110余篇,向总社监事会报送信息20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