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市社关于基层社改造后服务功能恢复和经营状况改进的思路建议

发布日期:2024-07-01 15:35 编辑:宿州市供销社 来源:山西晋中市社 【字号:   阅读:

  基层社是供销合作社在县以下直接面向农民的综合性经营服务组织,是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主要载体。近年来,晋中市社聚焦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基层社恢复重建工作,完成基层社改造115个,在恢复其经营场所设施的基础上,在规模化土地托管、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方面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在深入寿阳、平遥、祁县、昔阳、榆次、太谷等地多次实地调研后,通过“零距离”倾听基层社干部职工呼声,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如下:

  (一)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基层社是推动“三农”发展的“服务器”,要充分激活为农服务功能,使其有效运行,必须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各县(区、市)供销社要将深化综合改革主线任务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带动基层社、社有企业等主动融入当地乡村振兴工作,领任务、压担子,时刻牢记“有为方有位”。要积极引导基层社通过“社村共建”实现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的有力延伸,与涉农部门共建协同服务机制,形成为农服务整体合力,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二)推动“两社融合”向“三社融合”转变。借鉴寿阳南燕竹供销社创新合作经济“三社融合”模式,提升综合服务实力的典型经验。紧紧围绕“姓农、为农、务农”服务宗旨,广泛吸收有意愿、有实力、有影响力的农民合作社、农产品协会、社区服务社等各种形式的为农服务组织加入供销合作社,联合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体,整合力量,社村共建,不断激发发展新动力新活力。在“两社融合”模式的基础上发展“三社融合”模式,进一步推广土地全环节全过程托管和“双层托管”,推动“两社融合”向“三社融合”转变,聚焦主责主业,不断提升为农服务能力,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展大局。

  (三)科学制定综合改革发展规划。按照“阵地不能丢,业务不能少,机制不能死,效益不能差”的原则,优先推进基层社改造重建。强社坚持改造拓展并举,弱社坚持在提升中改造,新建社努力做到扩大覆盖与提升质量并重,充分发挥基层社为农服务前沿作用,带动影响一批为农服务组织建设,推动综合改革向纵深发展。如:榆次区社在对北田供销社升级改造后,在基层供销网络之上搭建起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建立惠民服务中心,发展新型业态电商经营,打造基层社现场直播平台,创新“点单式”服务,与山西农资集团联合开展农资配送、测土配肥、统防统治等“一站式”服务,持续带动当地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四)多措并举提升供销社品牌影响力。市级社要把基层社建设作为当前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各项推进措施,不折不扣推动落实,打赢固本强基攻坚战。基层社要强化品牌意识,一方面正确使用统一的供销合作社标识,另一方面突出供销品牌建设,如:太谷区社实现涉农乡镇基层社全覆盖,以夯实基层组织为基点,构建高水平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质运营“太谷供销”特色农产品,恢复后的胡村中心社联合鑫晨供销惠农中心开发“鑫晨供销”水溶肥、有机肥系列产品,实现自营农资生产流通的恢复,重新确立供销社在农民心目中的地位,重新展示基层社在农村的形象,不断夯实供销社基层基础,改革活力明显增强。

  (五)充分动员农民带资入社壮大实力。要发展壮大基层社就要充分调动农民社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参考平遥县社动员农民社员带资入社自筹资金重建“新南政”的办法,集成农业社会化服务、日用消费品服务、供销文化特色酒店、便民综合服务四大功能,实现社有资产倍增。要不断增强入社农民对基层社经营管理的参与度和关注度,完善利益分配机制,使之成为更加紧密的经济利益共同体。鼓励农民用现金、承包土地、农机具等多种资源入股,不断壮大利益联结体,为农民增收致富拓展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