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市社: 关于社有企业发展的思考

发布日期:2024-05-22 08:58 编辑:宿州市供销社 来源:山东省社监事会、潍坊市社 【字号:   阅读:

通过对本市社有企业的调研,可以看到供销合作社通过资本合作、土地合作、劳动合作等多种合作模式,实现了合作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部分优质社有企业运转规范、发展前景较好。但同时,社有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一系列问题和困境,束缚了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为此建议:

(一)兼顾改革和发展,整合多方资源。一是从资产和资金两方面抓起。一是资产方面,社有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要明确重点,处理包袱。现有龙头企业可合理整合同类性、发展慢、负担轻的企业,已经不能正常运行的社有企业,要及时采取措施安置留守人员,进行资产清查,多渠道盘活社有资产。二是资金方面,社有企业资金进行有效监管,可借鉴资金管理中心的模式,将分散的、小额的资金整合起来,加强流程监管,集中力量办大事。二是加大对优质社有企业、重点项目的政策、资金扶持力度,项目资金重点向服务能力提升倾斜,但也要及时跟进企业财务监督工作,对合同管理、生产效益、收益分配进行跟踪监督,适时调整经营方向和产销渠道。三是注重人才队伍建设,内部管理可以县为单位制定人才流动和竞聘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与企业负责人开展合作经营,可以采取承包经营、以租代补的方式妥善安置年龄大、无法适应工作的老职工。外部可通过引入人才、人才入股等方式吸引外部人才,与社区“达人”开展购销合作,组织留守妇女和本地农民培训财务会计、农业生产、农机操作、直播带货等技能,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注重组织和管理,夯实合作经济发展载体。社有企业发展切忌“单打独斗”,应当以县为单位制定整体发展规划和管理方法,在运营中,既要肯定社有企业作为“独立法人”的地位,又要树立县级社的出资人权利,加快出台行之有效的社有企业管理办法。社有企业重建切忌“撒芝麻盐”,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要突出重点,激活部分有一定发展基础的基层社开展适度农业合作和服务。优化股份合作机制,充分考虑发展和稳定的有机结合,制定更加合理的资本、技术、服务股权配比。

(三)重视主责、主业,激发社有企业发展活力。社有企业发展要注重主责主业,明确发展定位,实现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抱团”发展。做强产业型社有企业,发展服务型社有企业。社有企业可优先发展规模适度、质量较高的特色种植、生态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业态,促进企业多渠道发展。加强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围绕小农户办不了、办不好及办起来不合算的生产服务环节,及时提供服务到位、规模适当的农业社会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