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月缴存基数上限增长697元

发布日期:2024-07-02 09:33 编辑:宿州市供销社 来源:拂晓新闻网 【字号:   阅读:

记者日前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又有新调整,月缴存基数上限增长697元,下限不变。执行时间自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根据最新规定,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由之前的20636元上调至21333元。月缴存额个人部分最高为2560元,单位同比补贴2560元,月缴存额合计最高为5120元。在此之前,月缴存额个人部分最高为2476元,单位同比补贴2476元,月缴存额合计最高为4952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与之前相同,为1930元。月缴存额个人部分最低为97元,单位同比补贴97元,月缴存额合计最低为194元。

需要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单位及职工,可于2024年7月1日至8月31日,通过市住房公积金线上网厅或线下网点两种途径办理。(记者 徐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