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市场监管局召开电动自行车经营户集中培训会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76号令宣贯会

发布日期:2024-07-29 12:07 编辑:市场监管局  来源:砀山县市场监管局  阅读: 次 字体:[ 大 ] [ 中 ] [ 小 ]

为压实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723日,砀山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县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召开集中培训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76号令宣贯会辖区130余家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负责人参会。

会上,首先学习了解由省局专家视频讲解的电动自行车相关产品认证规则、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池相关最新标准。县市场局质量股又详细讲解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监督管理规定》(76号令)等相关产品标准和法律法规知识。

会议要求,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不得销售未获得CCC 认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非法改装、拼装的电动自行车,要求各经营主体严格落实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购销货台账等经营与质量相关信息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下一步,砀山县市场监管局将扎实推进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专项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把住销售源头,避免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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