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原宿县地区药品检验所、宿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始建于1977年,原隶属宿州市卫生局。2002年划转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更名为宿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现隶属于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本中心现设有8个科室和1个监测中心:即办公室、业务室、监督办、质保办、化学室、中药室、生测室、食品室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经过多年发展,中心检测能力涵盖6大品种共744项参数,具体品种参数如下:药品:116项;化妆品:20项;空气净化检测:9项;食品:583项;餐饮具:5项;保健食品:11项。
本中心现有员工38人,其中研究生4人,本科29人,大专以上学历人员为35人。拥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0名;中级专业技术职称18名;初级专业技术职称8名;其他2名。
市委市政府分配宿州市综合监测中心大楼建筑面积6977㎡(14-21楼)为市食药检验中心建设用房用于加强药械化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并于2021年开始实验室改造建设项目,一期投资608.3万元,二期共投资453.75万元。
本中心主要仪器设备近244台(套),固定资产原值1276.36万元。配备有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三重四级杆气质联用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原子形态分析仪、薄层扫描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红外光谱仪等精密仪器设备,可满足资质范围内检验检测工作的需要。
中心职能与职责:食品药品质量监督、仲裁与鉴定。授权范围:食品药品质量生产许可检验,食品、化妆品、保健品、医疗器械检测,相关委托检验及相关服务。
中心主要承担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和委托检验工作,承担化妆品监督抽样工作;承担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承担宿州市相关单位和企业技术支持工作和人员的培训工作;积极与高校联系,承接科研任务;配合省药监局第四分局开展核查工作;承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药监局第四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现本中心为一家以抽样、检验、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和科研为一体的科研检验机构,为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负责人:赵向阳
联系电话:0557-3022893
办公地址:宿州市万兴路与银河四路交叉口东南角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8:00—12:00 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