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完善监管资源配置,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宿州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精神,以更加科学、合理的风险等级划分和监督检查频次完善提升食品销售监督检查工作。
一、明确重点企业分级
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按照D级风险等级进行管理;大型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按照D级风险等级进行管理,中小型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按照不低于C级风险等级进行管理;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批发市场按照不低于C级风险等级进行管理。
二、明确监督检查频次
A级风险等级单位原则上每两年至少进行1次覆盖全部检查要点的监督检查。B级风险等级单位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1次覆盖全部检查要点的监督检查。C级风险等级单位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2次覆盖全部检查要点的监督检查。D级风险等级单位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3次覆盖全部检查要点的监督检查。
同时明确要求,为避免重复检查,减轻基层负担,当日常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专项检查等检查时间相近、对象重复时,应当合并开展一次现场检查。
三、明确制定检查计划
严格按照事权划分,根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和省局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监管的有关规定,编制含年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频次、检查时间以及责任单位等内容的食品销售监督检查计划,并序时推进。
四、明确规范监督检查
明确要求检查人员将现场监督检查工作与数字化平台“食品综合监管平台”相结合,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对食品经营者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将整改报告上传至“食品综合监管平台”,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下一步,宿州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推进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监督检查工作,强化食品经营风险管理,指导食品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织牢织密食安风险“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