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压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全县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整体水平,形成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机制,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工作。
一是提前谋划,精心部署。主动与县卫健委、县医保局联系对接,沟通全县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工作,深入研究,制定《灵璧县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工作方案》,方案中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实施步骤,提出工作要求,成立工作专班,完善验收标准和时间节点。做到早部署,早落实。
二是深入调研,加强宣传指导。县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人带队到灵璧县下楼镇卫生院、灵璧县中医医院、灵璧县朱集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开展调研,大力宣传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提升的重要意义,详细了解不同层级医疗机构药房(库)制度建设、人员管理、设施设备的具体情况, 现场部署建设工作,督促医疗机构早准备、早行动、早规范。
三是加强监管,找差补短。结合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现场指导、督促医疗机构改善药品储存条件,规范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调剂使用等环节的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实现医疗机构药房(库)硬件与软件同步改善。
截至目前,全县已有79家医疗机构完成申报,其中二级医疗机构13家(申报率100%)、一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12家、村卫生室54家。
下一阶段,县市场监管局将联合县卫健委、县医保局加强帮扶指导,按照验收标准对提出申报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