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省级12类食品的监督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抽检12类食品201批次。19批次餐饮食品、2批次糖果制品、24批次肉制品、22批次罐头、10批次调味品、6批次豆制品、21批次酒类、14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批次蛋制品、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42批次粮食加工品、3批次乳制品、29批次饮料全部合格,1批次调味品、1批次酒类、2批次餐饮食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不合格。
一、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
1、宿州市埇桥区阿维小吃店自制的腊肠(自制),规格型号:散装称重,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0.72g/100g║≤0.5g/100g”,检验机构为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2、宿州市埇桥区郑梅家常菜馆自制的腊肠(自制),规格型号:散装称重,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0.70g/100g║≤0.5g/100g”,检验机构为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3、安徽莲家超市连锁有限公司销售的鸡精调味料规格型号:散装称重,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 ║3.2×10⁴cfu/g ║≤10000cfu/g”。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4、安徽宿州市天乐酒厂有限公司销售的诗神乐天醉酒,规格型号:500mL/瓶,42%vol,不合格项目:“酒精度║39.7 %vol ║41.0~43.0”,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5、砀山县乾坤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粉条,规格型号:散装称重,不合格项目:“柠檬黄║0.00272g/kg║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安徽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20240628-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xlsx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