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深做实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进一步强化药品网络销售单位主体责任,严防严控外卖药品配送中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风险隐患,3月起,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本县所有药品网络销售单位使用“药安封签”。
加大宣传创氛围。通过药品监管工作群发布《关于推广药品网络销售“药安封签”的通知》、微信公众号向群众宣传“药安封签”的作用、识别方法,倒逼企业提升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高群众对“药安封签”的知晓率及检查“药安封签”的安全意识,形成全员参与药品安全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共同筑牢药品安全底线。
加紧监管保长效。结合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专项检查等工作开展,执法人员随机对8家药品网络销售单位“药安封签”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均按要求使用。
截至目前,该县共有43家药品网络销售单位,全部使用“药安封签”。“药安封签”的推广使用,对加强网络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和保障群众用药安全起到积极作用,真正让广大消费者“点得放心、用得安心”。